为不断加强对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,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,增强党的工作影响力,促进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持续、快速、健康发展,从选派、培训、管理到发挥作用等方面考虑,不断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机制、举措,加大“两新组织”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建设,促使党建指导员工作规范化、制度化。
逐级推荐选派,确保选派质量。按照“成熟一个、组建一个、巩固一个、提高一个”的原则,对在工商部门或相关业务部门登记注册且生产经营较为稳定、具有一定规模的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,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。县委组织部从与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联系比较紧密,且有一定管理职能和约束力的党政机关、管理部门中选派。党建工作指导员经过组织的严格挑选,并经多次征求相关部门领导和个人意见后选派,均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、工作作风、理论水平和一定的党务工作经验。通过摸底调查、明确任务、创新模式,选派党员干部48名,分别下派至全县46户企业、2个社会组织。
强化培训交流,提高指导水平。党建工作指导员在被派驻到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前,召开专题培训等形式,对党的基本知识、党建工作业务等相关的知识进行专题培训,不断提高指导员的理论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水平。县委组织部每半年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召开一次工作会议,相互交流工作经验,听取工作情况汇报,研究和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并商讨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。
明确职责任务,严明工作纪律。明确党建工作指导员所属机关、单位党组织要为党建工作指导员开展工作创造条件,以加快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发展、强化党建工作为己任,严于律己,认真履行职责,充分发挥作用,不借工作之便谋取私利,不在企业领取任何形式的报酬,不以任何方式增加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负担。
严格督查管理,增强工作实效。明确“两新”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实行一年一考核。要求党建工作指导员制订年度工作计划,每月到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的次数不少于两次,累计时间不少于2天。县委组织部定期或不定期深入选派指导员的企业和社会组织,对党建工作指导员开展工作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了解,并及时听取非公企业、社会组织负责人和党员、员工的意见建议,不断改善工作方法。对表现优秀的党建工作指导员将进行全县表彰,并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,以此树立典型,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,推动工作不断深入开展;对督查考核发现的工作开展不力的人员,将进行全县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改正。